上次去過「白木屋」之後, 我們就一直想要再來一次,
今天剛好有個空檔, 所以我們一家三口就又來這邊晃晃囉.
有了上次的經驗, 我們這次依舊在中午的時候抵達目的地,
果然很好停車, 人潮也不多.
這次小嘟嘟很配合的願意和「100卡男孩」(是這名字嗎?)合照.
這次這個男孩好像沒有看到手在哪邊,
所以不知道要去哪邊握手,
不過小嘟嘟總有辦法解決這問題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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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嘟嘟決定要和他的眼睛握手!
不過不管怎樣, 跟上次比較起來,
這次總是比較不容易讓人產生誤會.
因為已經來過兩次了, 所以算是熟門熟路.
上次來的時候, 只有我有拍了螃蟹的相片, 嘟媽和小嘟嘟都沒看到.
這次小嘟嘟終於看到在玻璃櫥窗裡的螃蟹了.
這是今天我點的下午茶!
當然, 這也是因為小嘟嘟喜歡吃草莓的關係才點的.
不然我應該是會點巧克力口味的吧!
總體來說, 今天的造訪比較類似輕鬆散步的感覺,
除了在工廠裏面看到一隻死的小強躺在那邊、
嘟媽結帳後忘了拿信用卡, 結果人家在那邊廣播,
我們還想說「真巧, 有人同名同姓耶」
(沒辦法, 誰叫嘟媽的名字這麼出名)
我們不光是會出去玩喔,
我們回家後也是會念書的呢!
(小嘟嘟:「跟爸爸都不一樣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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