嘟爸是個很愛在手上戴戒指、手錶、手鍊之類的人, 年輕的時候最崇拜的就是「怪頭」T先生, 總幻想某天也可以像他一樣, 滿手的戒指、手環, 脖子上數公斤的項鍊, 但是後來長大後知道自己賺不了幾毛錢, 更不用說能在手上掛這些奢侈品了.
廢話說完, 今天嘟爸我把尾戒拔下來給小嘟嘟戴, 我的尾戒上面還有鑲一個環, 可以轉來轉去, 小嘟嘟覺得很好玩.
接著他試著要戴戒指, 結果可以戴到拇指!!! 沒想到我的小指這麼粗!!
接著小嘟嘟就要幫嘟媽戴上戒指, 連戴個戒指, 母子兩人都玩的不亦樂乎.
看到小嘟嘟幫嘟媽戴戒指, 這讓我想起, 其實當年嘟爸都沒有跟嘟媽求婚, 連title這句話都沒問過, 真是頗對不起嘟媽.
小嘟嘟, 請好好練習, 將來別像嘟爸這樣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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